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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深圳酒店用早餐的時候,我自己去倒咖啡,正巧老外同事也讓服務員給他倒一杯。
我倒好咖啡,服務員見我們是一起的,就問我:他要來嘛?
我楞了一下,說,喔,沒關係,你把咖啡給我,我可以一起帯過去。
服務員有點不耐煩地說,不是,他要來嘛?
我迷惑了近一分鐘,才反應過來,其實服務員是在問我:他要奶嘛?(咖啡里)
不知道她是哪里人士,不能發N音,只有L音,看來我還是大驚小怪了,人家一點也沒有覺得自己有什麽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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珍妮是個樸素的孩子。
今天珍妮在切一隻客戶送來的月餅,正巧我從她身邊走過,她客氣地說:10,你來吃呀,雙黃蓮蓉呶!
喔,我聽話便走了過去,拿起一快有蛋黃的(居然有一整個蛋黃)吃掉並走開去。。。隱約間看到、聽到珍妮有點可惜,又有點後悔了的樣子。。
很快她忽然意識到其實還有一個蛋黃還在。。。于是自言自語到:那我把另一個蛋黃吃掉了,一副理所應當的樣子。。好像是我率先做了壞事,她也不得以只能跟隨爲之一樣,似乎這樣她就不用承擔獨自享受蛋黃而不顧大家的自私罪名了。
我的眼睛是雪亮的!! -
花了一個下午研究了麗江、香格裏拉和瀘沽湖的攻略,結論是:那里真是一個燒錢又受累的地方啊。
麗江分大研古城和束河古城,都要收取古城保護費用,貌似束河古城更加清淨有特色。但黑龍潭公園在大研古城,所以準備兩個古城都住一下。
去麗江還得去玉龍雪山,貌似一人來回得要近400RMB;去香格裏拉縣城一帶至少得兩天,反正景點門票都是上百的,交通費又是問題,取决于去幾個景點!瀘沽湖就一條道路,單程近7小時的巴士。。
,還有入城保護費,來回的車都只有上午出發的,所以只住一個晚上的話實在有點不值。想來很多人願意呆在麗江發呆還是有道理的,只是真不去些景點又不甘心啊。糾結ING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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往來大連的機上,看完了最近買的蔡瀾先生的《紅塵深處》。
以前只是在一些報刊雜志上看他零星的文章,甚至至今都沒有去過他的粗菜館。看了他的文章發現他還真是一個活得很自在的人。
《紅塵深處》的散文分了幾大類別,開篇就是談吃喝,談最正宗的各類美食,印象比較深刻的關于魚的話題。因爲前陣子和一位很少去廣東的同事一起到深圳出差,回來的時候她說還是廣東做的蒸魚最好吃啊。我也認同,但因爲一直都不是一個“魚粉”就懶得去研究個所以然來。蔡瀾書裏講廣東的大廚要嚴格根據不同魚肉的嫩度來控制蒸煮時間,要做到魚肉不粘連魚骨,
還真是學問啊。不過,正如他文章中歸納的,即便我學會了也做不出純正廣東的味道,什麽地方的人還是適合做什麽地方的菜(受限制的事情會有很多,包括食材,配料,甚至盛器...),所以喜歡吃蒸魚的就只能破費多去廣東走走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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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很喜歡看Daisy Wong的專欄合集《蘭開夏道》。

轉一篇她最近的文章給大家看看:
瞎子交友
波姬小絲當年這樣拒絕米高積遜的求婚:「我對他說:『你一輩子都不會失去我,你毋須跟我結婚。我會有我的生活,我會結婚,會生兒育女,但你不會失去我』。」非常感人。擺明老點,但依然感人。
我不會跟你結婚,但你不會失去我──繞了一個他媽的圈子,無非要說「我想飛你」。君子坦蕩蕩,不愛就不愛!轉彎抹角,婆婆媽媽,留下一個天真無邪的米高積遜,沈溺在「我一輩子不會失去你」的妄想之中,像個傻瓜。
波姬小絲 13歲結識米高積遜。兩人都是童星出身,漸漸變成知己情人。兩小無猜的歲月令人懷念。當年伊莉莎白泰萊結婚,米高拉着她悄悄闖進新娘的房間,偷窺那襲絕艷的婚紗。又有一次,米高教她 Moonwalk,她跳得笨笨拙拙的,米高只是笑着不停搖頭。
「米高知道,我會支持他。我們之間有一種連繫。我倆都很早要變成大人,但一起時就像小孩子,很快樂。」波姬小絲這樣說。事實卻是,米高積遜從來沒有長大過。因為天真,他不斷被朋友出賣,被律師敲詐,被家人欺騙。米高積遜活了五十年,究竟曾否聽過一句真話?
Oscar Wilde 有句名言:「True friends stab you in the front. 」真正的朋友會在你前面插你一刀,明刀明槍。要是你把我視作朋友,就請告訴我世界的真相。即使真相如斯殘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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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朋友可分為兩類:第一,交心摯友。這種朋友就像小時候一起在簷篷下腳 fing fing,手牽著手看雨的死黨(有時也會一起跑去飲支熱維他奶)。凡事包容,凡事相信。我們可以彼此批評得體無完膚,然後哈哈哈握手言和。第二類可稱為酒肉朋友。顧名思義,就是一起消遣吹水、飲飲食食的玩伴。最近才知原來還有一類,叫做toy boy。中譯太監、公公、風水鴨。
女人的心靈比男人敏感,情感比男人複雜。好端端的幹嗎又傷春悲秋起來?我是女人,有時我都覺得自己麻煩。兩個女人走在一起,自然是煩上加煩呀!女人與女人之間,有種同仇敵愾的默契,卻又混雜著彼此嫉妒的對峙。女性的友誼都很矛盾,充滿張力。譬如說,我跟Joyce在倫敦留學時就認識。後來,她成了航空公司的公關,我則做了律師,各人為自己的事業打拚。我們也算得上是無所不談的朋友吧,but frankly,我不會說,我們的友情到了毫無保留的地步。女人之間,一直進行著各種無形的較量。戰爭無聲無色,卻又無處不在。
舉個例,每次見到Joyce,我承認我都會用眼尾瞄一瞄她穿的鞋子、用的手袋。然後於0.9秒之內,在腦袋裡翻查Jimmy Choo整季的catalogue。有時我會在心裡說一句:「車,舊款。」又有時,我會超級羨慕她那雙漂亮的高跟鞋,極度想知她在哪兒買到,但我絕對不會開口問她,我才不要讓她知道我羨慕她呢!By the way,有人覺得Joyce長得像陳慧琳。Well,少少啦。但我可是連這「少少」都不會告訴她!
女人之間經常用來較量的,當然還有身邊的男伴。但女人不像男人那麼頭腦簡單,陽具指導腦袋,非軟即硬。男人要比較的是女伴的樣貌和身材,在豬朋狗友面前炫耀一下身邊的trophy girl,就已經開心到死!女人的虛榮心,是全面性的、深層次的、形而上的。女人要比較身邊的男伴,不只比較他們的身家地位職業家境學識名譽風度品味樣貌身高體重,還會暗地裡較量誰的男人比較愛自己──各位觀眾,這就是戰場的核心!武器並非明刀明槍,而是綿裡金針,試探暗諷加偷窺,目的只有一個──曬命。這種較量雖然無聊透頂,但男人就是不會明白,被人妒忌的感覺有幾high!
不過,若你以為女人之間只有敵意,就未免太小看女人了。女人之間亦敵亦友,風雲幻變,高深莫測。幸好女人小氣,從不團結,要是真的團結起來,絕對有能力征服宇宙。
另一方面,男女之間的友誼,則有種互相補足的功能,卻又得像走平衡木般小心翼翼。一不留神,兩人就變成在友情與愛情的界線上徘徊。究竟男女之間,是否有可能存在單純的友誼呢?譬如話,我跟Philip(shit,怎麼無端端提起他?)可能只是「醉時同交歡,醒後各分散」的酒肉朋友吧。自從上次在Grand Hyatt The Grill,我在雨中拂袖而去,我就已經想得好清楚,做人還是不要太過一廂情願的好。Honestly,如果我話我一滴眼淚都沒有流過,你信不信?但我寧願為我的尊嚴負出代價,好過被人譏笑為死纏爛打!
人生如夢,男人如霧。補補妝,還是可以繼續跳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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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起米高,波姬小絲就想起法國童話《小王子》。「對於外面世界來說,米高是天才。對於有幸真正認識他的人來說,他有愛心、有趣、正直,熱愛生命。米高的感情,比起他的才情更為豐富。他的真我藏於心內。」小王子說,眼睛是盲目的。說得真對。「我一定瞎了眼,否則又怎會相信某某那種狗屁不通的謊話?」你大概也曾說過類似的話吧。我一輩子怪自己瞎眼的次數,肯定比我在中環遇見俊男的次數還要多。無奈的是,我們這種沒有資格領取傷殘津貼的「瞎子」,學來學去都學不會帶眼識人。幸好我未至於靚到會有人讚我四十次「好靚」,那麼就算瞎了眼,蝕極都是有限數。
眼睛是盲目的。但我交朋結友,依然會以貌取人,跟他談兩句就馬上「判刑」。If I like you, I like you. If I don't, I don't. 話不投機半句多,婆婆媽媽可不是我Daisy的作風。當然,這種偏見從不用於與我共事的人,I'm professional。再說,同事並非朋友。同事沒有包容你的義務。Fine,你可以說,這種交友的方式未免過份倚賴直覺,而「直覺」這東西既不科學,也不可靠,有時簡直就是bullshit!唉,但作為一個女人,除了相信直覺,我還可以相信什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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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想起來,小妹都算三生有幸。交心摯友不少,酒肉朋友更多。但變幻才是永恆,日子一天天的過去,有人由酒肉朋友慢慢變成交心摯友,也有交心摯友後來反目成仇。我發現,我必須接受一些曾經十分重要的人,最終在我的生命中徹底消失。
每個人都總會做過一些蠢事,信錯過一些人。每次,我都很難接受自己竟然那麼白癡,但過了一段時間,我就會原諒自己。做人何必對自己太harsh?如果社會能推廣「律己以寬,待人以嚴」的思想方針,抑鬱症患者的數目必定大幅減少。
是的,我不會放過任何一個「律己以寬」的機會。我不但原諒自己信錯人,還要為自己信錯人燒煙花慶祝。能遇上好人固然是萬幸,但有機會見證人性的醜陋,也是一種精彩。他們擴闊了我的視野,豐富了我的生活,比現今中學的通識課本有用得多。人間本來就有許多不同的風景,就算被朋友出賣也是一種風景。何必停留?
曾經十分重要的人最終離開了我的生活,可惜嗎?Well,一個壞了的飯煲,即使曾經煮出美味無比的飯,壞了就是壞了。你攬住個飯煲喊三天,依然無法改變它壞了的事實。丟掉一件垃圾有什麼可惜?更何況,世上能煮一手好飯的飯煲又豈止一個?(撰文:王迪詩/逢星期六刊於《信報》http://world-of-daisy.blogspot.com/)







